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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职能增设的建议

2017-4-26 18:19| 发布者: 曙光| 查看: 2279| 评论: 0|来自: 原创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各司法部门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努力有目共睹。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很多法律法规,使百姓在司法案件中更加有法可依,但是在实际百姓诉访过程中,没有接待窗口,存在部门缺位等很多问题。

 

 

 

比如我们的家人在监狱遭受不公正待遇,到城郊检察院控告,由于基层检察院不作为,只能到辽宁检察院反映。但辽宁检察院信访大厅只受理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对举报控告监狱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不受理,说:有专门管监狱的城郊检察院或者向省检察院的举报控告部门和刑罚执行监督部门写信反映。家属只有再次回到城郊检察递交诉求也不答复,无奈家属到最高检举报控告监狱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根本就无法进入信访大厅。被告知反映监狱的事回地方解决,我们多次邮寄信件到部门催问,结果一样石沉大海,百姓没有办法还得千里来北京上访。如果基层检察院能履行职责倾听访民的诉求,畅通诉访渠道才能有效化解矛盾。离开了群众就如同商品离开了市场,将会一文不值。

 

 

 

如何解决百姓诉求,如何实现公平正义,如何立善法于天下。我一个草民冒昧提点建议,最高检的职能设置存在缺位,给老百姓诉访造成很大障滞堵塞,为什么只有基层检察院有接待举报控告、刑罚执行监督的窗口?而最高检却没有设立这样的接诉通道?打铁还需自身硬,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所以建议最高检率先做到,尽快设立刑罚执行监督部门相关接待窗口能直接面对访民畅通诉访渠道。这也是天下众多百姓的期盼啊!只要最高检能做微小的调整百姓都将受益无穷!希望能得到最高检、人大、政协、法律人士、媒体、专家学者及百姓的关注支持,法治的进步需要社会的共同关注呼吁,为社会就是为自己!

 

被最高检多次拒之门外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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